二十二、合法的暴力
二十二、合法的暴力
沈韫没再违心说些宽慰的话来,她不想那么做。 冯梦龙曾在《警世通言》中写道,“杀人者,人亦杀之;屠万人者,王道安之”。按照成王败寇的逻辑,只要最终能够掌握话语权,就有资格评判暴力是否合理、是否正义。千年来民众也习惯了用成败论英雄,服从权威、崇拜权力,是以鲁迅才发出“杀一人者谓之贼,屠万人者谓之雄,屠得九百九十九万人者谓之圣”的讽刺。 草莽出身的枭雄们打破等级,建立新的支配结构,满足了部分人渴望成为主宰的投射欲。表面认同平等与法制,内心却渴望成为能将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存在。“人类认同强者往往不是因为正义,而是因为深层的生存焦虑和主宰欲”。慕强、崇权并非普通人之过,不能单纯以愚昧论之。毕竟时至今日,世上依旧不存在能真正保障弱者的公平。 胜者代偿幻想可以让个体暂时忘却自身的被动和无力。普通人对高干、霸总、黑道大佬的情感投射,往往不考虑其伦理合法性,单纯被其看似无所不能的力量吸引。 包括她在内,不也是被黎峥的强大所吸引?对魏琪的厌烦不正是因为自认他懦弱无能且不够强大吗? 沈韫想,她和黎峥本质上大概是一类人,他们在很早就明白,想要真正掌控命运,把自己的人生握在自己手中,就得站得足够高。 可在不断争夺更大话语权,试图掌控人生的过程中有时也会迷茫,路的尽头究竟是她想要的自由还是更深的虚无?这所谓自由究竟是积极的,还是消极的? 她无数次在梦中从悬崖跳下,又在极端的恐惧中醒来怅然若失。 沈韫从不相信任何人,她渴望放纵、渴望坠落,却不认为有谁能接住坠落的她。她遇见的大多数男人都浅薄无趣,一眼便可望到底。他们对她畏惧又渴望,自以为是地在她面前展露的所谓男人气概,却只让她感受到最低级的动物本能,对这种人她没法说服自己哪怕片刻臣服。 黎峥和周宇麟是唯二真正触碰到她内心渴望的人,他们不仅掌握世俗意义上的权力和资源,有足够强大的个人意志,还有历尽千帆才习得的包容。如此才能陪她演好一出彻底失控,只余最原始欲望和最纯粹渴望的戏码。 沈韫不需要爱,她只需要能接住她,引导她袒露一切不堪,释放所有情绪的人。 她迷恋黎峥制造出的极致体验,痛苦与快感交织,让欲望只是欲望,无需思考,只需顺应本能。 从万丈悬崖坠落,却又落在轻飘飘的云朵之上,包容一切好与不好,体面与不堪。 沈韫是有点宿命论的,他们出生、长大,被环境和过往经历塑造成当下模样。他们走在截然不同的路上,过着截然不同的人生,但又在某一时刻相遇,纠葛,一切都是命中注定。 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人,无法对比。她无法将对方至于自己的价值体系去评判。 人并非生下来就如何,活在法制相对健全地区的人,遵守规则的意识和行为会在成长中反复被强化,逐渐成为习惯,杀人作恶等同违法犯罪,是他们的既定认知。同时因制度设立了相对稳定的惩罚机制,违法要付出代价是共识。作恶的收益远小于代价,理性人在权衡后会选择克制。 但黎峥的生存环境显然不是如此,那么他的认知,对于善恶的判断就不会和她一致。 她或许可以理解黎峥选择和无奈,但也清楚,通过暴力和非法途径建立起的秩序总难以持续。 即便黎峥和各方势力甚至官方达成合作,但这种合作受限颇多,还存在致命隐患,一旦暗处的事曝光,官方也会最先割席。而黑色组织靠恐惧维系管理的模式,既无法保障忠诚,也没有合理的继承制度。选择走上这条路的人若是想退出或洗白,不论所在组织还是对手恐怕都不会允许。 万法皆空,因果不空。她与黎峥只是彼此生命一过客,可“不得善终”四个字含在嘴里,竟也会品出几分苦涩。 沈韫想如果有天得知黎峥死掉了,大概还是会为他真情实感地流上几滴眼泪的,不是同情,而是惋惜。不仅这么想,她也这么说了出来,“多活两天吧,你如果死了,我也挺难过的。” 黎峥被她逗笑,捏捏她胳膊,“被你说的我好像命不久矣。” 沈韫笑不出来,她心有些沉,都怪她问太多想太多,今朝有酒今朝醉,当下的快乐最重要,干嘛要说这些呢,她转过身,双臂缠上他脖颈,慵懒又妩媚,“要不要做啊?” 这话题跳跃未免太快,黎峥愣了两秒,搂着她的腰,摇头道,“不做了,还是早点睡吧,给身体点时间恢复。”他和沈韫认识以来统共就做过两次,不是没有感觉或冲动,而是沈韫的快感来源就是羞辱和疼痛,插入式的性对她来说可有可无。 黎峥说不清自己是以怎样的心态和沈韫相处,也不知她对自己到底意味什么。能看着她,感受她的情绪,好像就已经足够。这并不是迁就,而是种恰到好处的平衡。他不是有意压抑欲望,只是听从了本心。 沈韫歪着脑袋看了他几秒,见他眼神清明,眼中有关心却无欲望,松开手,耸了耸肩,“那好吧。”她回到自己位置上躺好,按下床头的按钮,只留了盏睡眠灯,“我要睡了。” 黎峥侧过身给她拉好被子,低下头,吻她前额、鼻尖,最后是嘴唇,温柔珍重,“晚安,做个好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