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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篇二:〈重逢像場錯覺〉

    

番外篇二:〈重逢像場錯覺〉



    他們是在咖啡廳廁所門口遇見的。

    阿群一如多年以前那樣,穿著乾淨得體的白襯衫,扣子總會解開第三顆,像是無意間的誘惑,卻偏偏精準。

    他看見典諺時,只笑了一下,像什麼都記得,也像什麼都已放下。

    「要坐一會嗎?」阿群問,語氣跟天氣一樣溫和。

    「好啊。」典諺點頭,裝得很輕鬆,心裡卻慌亂到一片空白。

    兩人坐在窗邊,點了同一款紅茶拿鐵,話題從共同朋友講到社群上的舊照片,講到曾經住過的小巷子。

    那地方現在變成日租套房,連外牆的藤蔓也修剪乾淨了。

    「你一個人嗎?」阿群問。

    「嗯,這段時間都是。」典諺答得很快,甚至有點太快。

    他不想提「那人」,不想提現在的慾望生活,他突然覺得累,像是身上披著一張被汗水浸濕的床單,甩不掉。

    阿群沒再追問什麼,只是說:「要不要回我家坐一下?就像以前那樣。」

    以前那樣——

    典諺沒有拒絕。

    ◇

    阿群家的沙發還是一樣,深灰色布料,坐下去會被吞一半。典諺坐著,一隻手握著啤酒罐,一隻手撐著沙發邊。

    「你最近還那麼??亂來嗎?」阿群問得輕,像問他最近胃口如何。

    典諺苦笑:「你覺得我改得了嗎?」

    「我一直覺得你是想被抓住,但一被抓住就想逃。」

    典諺沒回話。他低頭咬了口下唇,那動作像在拒絕,又像在等人靠近。

    阿群靠過來,親了他。

    那吻沒有急促,只有時間的重量。

    典諺一瞬間想退,卻又沒動,他被那種熟悉的氣息包裹,像是多年不見的舊棉被,帶著潮濕的記憶和心酸的溫柔。

    衣服慢慢被褪去,比回想過去的記憶還慢了一點。這次沒有撕扯,只有緩慢而確定的廝磨,阿群吻他的胸口,吻他肋骨邊的痣,吻他腹部的傷疤,像是巡禮,也像是在問:「你還記得你是誰嗎?」

    典諺閉著眼,把雙腿張開,讓阿群進來,身體的反應很快,高潮甚至比他自己預期得早。

    阿群還在動的時候,他就已經滑進一種空白,那不是快樂,而是失重,是從雲層掉下來的空。

    他邊被阿群cao著邊自己打起手槍,還比阿群先射了精。

    阿群替他蓋上薄毯,典諺下意識想把它踢掉,卻又停住。

    「你還是一樣。」阿群說,聲音柔得幾乎像夢話。

    「怎樣?」

    「怕人對你好。」

    典諺側過身背對他,說不出話,那句話像針,卻不是插進心,而是插在皮膚下最敏感的一層。

    他想哭,卻也沒哭,他什麼都沒說,只是裝睡。

    阿群沒有強求,他只是陪著躺了一會,然後起身進浴室,關門聲輕到幾乎像沒關上。

    典諺睜開眼,看著窗簾邊縫裡透出的路燈光,他忽然發現自己早就忘了那種被照顧的感覺,現在有點刺癢,有點想逃,又有點懷念。

    這樣的夜晚,他曾擁有,也曾親手丟掉。

    如今被他再一次咬著牙,忍了回來。

    水聲從浴室傳出來,是細碎而連續的,典諺躺在沙發上,睜著眼盯著天花板。

    他剛剛射過一次,高潮來得快,但後座力像一記悶拳——不夠痛,卻讓人喘不過氣。

    阿群還沒出來。

    典諺坐起身,找回自己的褲子與T恤,一邊穿,一邊刻意不看那條被壓出皺褶的毯子,那毯子是柔軟的,也是危險的——他知道,一旦接受那樣的溫柔,就會開始想念,而想念會讓他做出愚蠢的事。

    他走進廚房倒水,喝得太急,嗆了一口。

    他咳得滿臉通紅時,阿群剛好從浴室出來,穿著灰色浴袍,頭髮還濕著。

    「你還是那麼急。」阿群笑著說,語氣沒有責備,只有熟悉。

    典諺沒接話,只是把水杯放進洗手台,盯著水滴滑下杯壁,過了好一會,他才說:「你還記得我搬走那天,是你幫我收行李的嗎?」

    「當然記得。」阿群點頭,坐回沙發上,「你什麼都沒拿,只帶了筆電和兩件內褲。」

    「對,因為我以為自己很酷。」

    「你是很酷。」阿群說,「只是太快想結束,連再見都不說清楚。」

    典諺沒說話,他知道那年冷靜地帶任何情緒地離開阿群。

    阿群看著他沉默的臉,忽然換了語氣:「我今天其實不是剛好遇見你。」

    「嗯?」

    「我早就知道你會來這家咖啡廳。」他頓了下,「是傅生告訴我的。」

    典諺的手瞬間僵住,眼神如玻璃般裂了一道縫,他盯著阿群,像是第一次真正看清楚眼前這人,「你們??聯絡上了?」

    阿群點點頭,神情有一絲遲疑,但仍舊平靜:「一個月前,他傳訊息給我,說你最近不太對勁,說他很擔心你,還說——如果我還願意,就來看看你。」

    典諺像是忽然忘了呼吸,傅生那樣的人,怎麼可能向別人求助?更別說是找上前任。

    「他沒有說你們吵架,也沒說你們有什麼??關係,他只是提到你不再寫東西了,不太回訊息,睡眠也亂。他說他知道自己幫不上忙,說你從來都不讓人靠近,所以他只能找我。」

    典諺想笑,但眼眶卻熱了,他不習慣這種感覺——像是有人在很遠的地方為他掌著一盞燈,而他竟然從沒回頭看過。

    「你來,是因為他?」他問。

    「我來,是因為你。」阿群望著他,聲音柔得像陷阱,「因為我還記得你本來的樣子。我不想你連自己都忘了。」

    典諺低頭,看著自己的手。

    那雙手曾抱過太多人,也傷過太多人,也許傅生也是其中之一,卻無法確定是否是最深的那個。

    阿群忽然拿起手機,傳給他一串地址。

    「如果你想去找他,這是他的住處。」阿群說得很輕,「你可以選擇不做什麼,但我不想你哪天後悔。」

    典諺接過手機,螢幕亮著,地址靜靜躺在那裡,像一道門,也像一把刀,他沒有關掉螢幕,只是慢慢把手機放進口袋,然後坐下來,深吸一口氣。

    「我不會去找他。」典諺終於說。

    阿群望著他,沒有驚訝,也沒有勸說。

    「我愛他,但我不能靠近。」典諺盯著玻璃窗外。

    他頓了頓,像在說服自己,「傅生值得比我好一點的人。」

    阿群靜靜看著他,然後輕聲道:「那你呢?你值得誰?」

    典諺沒有回答。他只感覺肩膀有點重,像壓著整個房間的陰影。

    ◇

    他離開時,阿群沒送他,只說了一句:「有一天你會知道,什麼叫真正的孤獨。」

    外頭天快亮了,天色呈現不明不暗的灰,他走出巷口,手機震了一下,是推播,某本新書的活動預告。

    書名叫《匿名之吻》,是他,封面是一張模糊的吻照,那是攝於夜裡、酒後,一吻即散。

    典諺站在街角看了幾秒,把手機滑進口袋,繼續走向沒有人的路。

    他沒有回頭,沒有打電話,也沒有刪掉那串地址。

    他只是走了,像所有與愛無關的事。